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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推出4720套公租房 今起接受单位整体租赁申请

    信息发布者:ling853201
    2018-07-10 11:11:12   转载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穗建报道:广州市今年第一批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昨日正式推出,共4720套。7月10日起受理用人单位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递交申请。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12个,总套数4720套。房源地址、数量、户型、租金标准、物管费标准、生活配套设施等情况,详见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指南。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

    据介绍,住所地在广州、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经广州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广州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法人单位。

    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房源情况,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于7月13日-7月15日在相关房源点现场开放参观。

    申请条件

    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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