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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通知!雄安新区今年要完成这两个目标

    信息发布者:ling853201
    2018-08-14 09:34:52   转载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2018年度取暖季洁净型煤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雄安新区要完成洁净煤保供目标51万吨、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15万吨。

      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切实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

      继续抓好型煤与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政策,搞好型煤专用炉具的推广使用,实现型煤燃烧、排放达到最佳效果;

      继续健全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能力;

      抓紧协调落实优质煤源,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洁净煤保供目标

      全省洁净煤保供目标为861万吨。其中:雄安新区51万吨、石家庄市60万吨、承德市184万吨、张家口市21万吨、秦皇岛市2万吨、唐山市70万吨、廊坊市(全境禁煤区)、保定市170万吨、沧州市 142万吨、衡水市24万吨、邢台市58万吨、邯郸市64万吨、定州市5万吨、辛集市10万吨。

      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

      全省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为406万吨。其中:雄安新区15万吨、石家庄市60万吨、承德市40万吨、张家口市12万吨、秦皇岛市2万吨、唐山市24万吨、保定市110万吨、沧州市55万吨、衡水市8万吨、邢台市6万吨、邯郸市64万吨、定州市4万吨、辛集市6万吨。

      完善保供体系

      目前,经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列入省洁净型煤保供体系项目221个,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吨以上,但有部分项目已经停建,也有部分项目建设进度迟缓,至今未形成生产能力,还有部分县区仍属空白。

      各市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协调调度,确保在今年取暖季形成保供能力;对已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尽快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对停建时间较长的项目,要抓紧摸清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报告;对空白县,要根据“双代工程”等清洁能源替代情况,做个别调整补充。

      同时,各市要做好今年优质煤需求量摸底工作,尽快组织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华宁煤集团、榆林兰炭集团等煤企签署年度供煤战略协议。

      强化诚信惩戒

      各市煤炭主管部门要配合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加大对各型煤企业产品质量和诚信度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省、市两级型煤质量和诚信通报制度,对首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如主要指标不达标、破碎率高、燃烧性能不好等),提出限期整改;

      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反映比较大,诚信度比较低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保供资格。

      要建立常态化的散煤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全省民用煤质量标准,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使用,为洁净煤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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